阿童目自律公约
更新时间:2023年12月13日
一、价值观
阿童目倡导符合当代社会主流的价值观。
1.1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1.2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3 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
1.4 传播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和文化观
1.5 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1.6 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和个人美德,尊重公序良俗
1.7 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
1.8 提倡积极健康向上的时代风尚和生活方式
二、不良信息管理公约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不良信息管理公约。不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 时政有害信息
2.1.1 严禁制作、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危害国家及社会安全的时政有害信息;
2.1.2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1.3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2.1.4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2.1.5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2.1.6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2.1.7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2.1.8 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2.1.9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2.1.10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2.1.11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及其事迹、精神;
2.1.12 以贬损、玷污、焚烧、涂划、践踏、篡改等方式,侮辱、恶搞、歪曲、丑化国旗、国歌、国徽、人民币、军旗、军歌、军徽等具有特殊含义的象征、标志、音效的;
2.1.13 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涉及时政的有害信息。
(二)时政不实信息
2.2.1 严禁制作、发布、传播含有损害国家形象及社会秩序的时政不实信息。
2.2.2 个人或组织为了其特定的政治目的,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具有政治意义的公众人物进行的有意诬陷和诽谤;
2.2.3 以扰乱政治生态、制造社会混乱等为目的,在某些重大突发事件、灾情等发生后扩散的谣言;
2.2.4 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涉及时政的不实信息;
(三)宣扬仇恨
2.3.1 宣扬仇恨是指用特定的生理、心理、地域、文化等属性区分出特定的人群加以标签化对立,并对此进行扩散传播,试图将对这一群体的排挤、贬低、歧视、攻击及伤害正当化、常规化的行为:
2.3.2 组织、煽动、引导不特定多数用户对具有以下类别的个体或群体的歧视、诽谤、侮辱、仇恨: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性别、年龄。地域、民俗文化。严重疾病、残疾。其他生理、心理等特征。
2.3.3 组织、煽动、引导不特定多数用户在平台或平台之外以某种方式干扰公共秩序,包括:政府机关正常办公秩序。企业正常经营。文学影视作品、节目正常出版、表演、播出。电子游戏、设备、周边产品、展会正常出版、表演、播出。体育赛事、电子竞技赛2.3.4 事正常举行、播出。正规媒体正常报道。其他形式的干扰公共秩序。
2.3.5 组织、煽动、引导不特定多数用户在平台或平台之外以某种方式进行恶意投诉举报。
2.3.6 粗俗冒犯:使用不雅词句,发布诅咒他人、攻击逝者等言论。
2.3.7 引导人肉:曝光他人个人信息,号召他人进行非理性人肉搜索。
2.3.8 恶意挂人:通过节选他人截图或文字,故意激化矛盾,挑唆网络暴力。
(四)恶意营销
2.4.1 标题党: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
2.4.2 炒作负面话题: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2.4.3 引战:制造事端或曲解原发内容本意,激化矛盾,引起不同群体相互攻击。
2.4.4 其他为获取流量和利益,侵害个人或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其他不良信息
2.5.1 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
2.5.2 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2.5.3 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
2.5.4 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2.5.5 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三、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公约
为更好地承担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涉未成年人内容管理规范,对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加以严肃处理。
3.1 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严禁任何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暴力色情等违法行为的内容发布或传播,包括但不限于:
3.1.1 涉及未成年人性行为、裸露、性交易、模拟性动作,对未成年人猥亵、性幻想、性骚扰等行为;
3.1.2 展示校园暴力、打架斗殴、霸凌欺辱,对未成年家暴等行为;
3.1.3 对未成年人网络暴力、人肉搜索,发布人身攻击、侮辱谩骂、引战等不友好言论;
3.1.4 未成年人吸毒、赌博;
3.1.5 违法雇佣、招聘童工。
对于上述负面题材的关联衍生讨论、解读、分析等内容,基于对未成年人信息保护和社会影响等因素,阿童目也将酌情考虑对相关内容采取限制内容传播的处理。
3.2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
禁止任何侵犯未成年人个人隐私行为的内容发布和传播、将对此类内容采取删除下线的处理。阿童目参考是否对未成年人身份信息进行了规避处理做出判断。
3.3 未成年人不良导向
禁止发布和传播涉及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导向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3.3.1 展示未成年人抽烟、酗酒、纹身、粗口、医美整容、化妆、厌学弃学、成团出道、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参加黑社会组织等不良行为;
3.3.2 展现对立煽动、拉踩引战,号召打榜投票等极端饭圈文化;
3.3.3 展现未成年人过度饮食等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等内容。
并对下列易产生不良行为导向关联的内容,依据其违规程度采取限制内容传播或删除下线的处置,包括但不限于:
3.3.3.1 易引起低俗联想的未成年人不适宜着装、举止、言论等;
3.3.3.2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等危险行为;
3.3.3.3传播、二创或恶搞未成年人相关的负面事件;
3.3.3.4食用易引发未成年人误食的仿真类食品、猎奇食材。
3.4 影响未成年人价值观
禁止发布对未成年人价值观产生不良危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情形:
3.4.1 将儿童熟悉的卡通人物歪曲成血腥暴力或软色情的邪典内容;
3.4.2 展示、提倡未成年人炫富拜金;
3.4.3 展示、提倡未成年人早婚早恋、早孕;
3.4.4 传播破解“防沉迷系统、青少年模式”。
3.5 利用未成年人牟利
禁止发布利用未成年牟利的内容、对相关内容将进行删除下线处理,包括但不限以下情形:
3.5.1 禁止利用未成年人进行带货推广等商业目的行为;
3.5.2 禁止诱导、胁迫未成年人进行充值、打赏消费;
3.5.3 禁止利用未成年人形象进行不当引流、导流。
同时对于其他关联未成年人博眼球、蹭流量的行为,如通过或利用未成年人身份形象,以讲解、授课等形式传播超出其年龄普遍常识认知范围的专业领域知识等,阿童目根据影响程度对这类采取内容限制内容传播的处理。此外,将对可能影响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采取限制内容传播的处置,即使该内容没有违反以上规则。